为规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有效治理教育行风问题,保证鲅鱼圈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管理,规范中小学校、民办学校(机构)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有效治理“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行风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树立学校和教师队伍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包保,协同联动。
三、工作目标
开展为期近2个月(2023年7月10日-2023年8月31日)的行风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
四、重点任务
一是督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教育行风整治工作,规范全区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二是整治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等突出的教育行风问题。
三是建立分级负责、层层包保、协同联动的行风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五、组织保障
成立鲅鱼圈区教育系统行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苗福刚 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学慧 局班子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刘金明 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国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众鑫 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专职委员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行风专项检查。
第一督导检查组(负责熊岳镇)
组 长 刘学慧
副组长 于志堡 基建设备科科长
组 员 芦 岩 周立岩 郭素霞 郭洋洋 张素敏 高 霖 孙尚博
片区内校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
第二督导检查组(负责闽江路以南至红海河以北区域)
组 长 朱国栋
副组长 陆庆荣 监察室主任
赵玉凤 教育科科长
田志贤 家庭教育科科长
蔡丽静 关工委主任
组 员 刘玉鹏 杜 勇 于 江 李 新 郭 玲 王 鑫 杨 丽 刘 泽
片区内校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
第三督导检查组 (负责望海办事处[原望海区域]、芦屯镇、红旗镇)
组 长 刘金明
副组长 赵大升 民办教育科科长
孙艳霞 组织科科长
刘心礼 学前教育科科长
宁先泉 法规科科长
组 员 孙洪杰 韩 丽 李亚艳 宋冬雪 郭名洋
许武强 王 哲 孙铭蔚
片区内校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
第四督导检查组(负责长江路以南至闽江路以北区域)
组 长 朱国栋
副组长 张 静 招生办主任
范利军 安全与体卫艺科科长
王 森 政务公开与信访办主任
组 员 王 娟 李 静 张小康 李赜存 姜红宇 孙成林
片区内校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
第五督导检查组(负责红海河以南至熊岳河以北区域)
组 长 李 滢
副组长 王全庆 人事科科科长
缪树梁 办公室主任
肖文辉 教育产业科科长
组 员 高熙彤 许 莹 李 蕙 李 萍 隋贺同
张新辰
片区内校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
第六督导检查组(负责长江路以北区域)
组 长 徐众鑫
副组长 刘家敏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科长
唐厚伟 督学室办公室主任
杨 宇 宣传与思政科科长
组 员 高 源 王 翼 温树峰 曹书德 于 丹
韩 松
片区内校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
六、职责分工
行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行风整治的全面工作。
督导检查组负责按照包保区域督导行风整治工作及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教育系统行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是切实加强我区教育行风整治的一项重要组织保障,建立行风整治长效机制是行风整治的必要手段。各督导检查组及成员要切实转变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本职工作来完成,积极主动参与,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推诿扯皮。
二要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建立层层包保制度,各督导检查组包保区域内学校,学校领导班子包保本校教师。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将全地区教育行风整治工作环环紧扣,推向深入。
三要加强宣传,畅通渠道。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通过主流媒体,公开我区教育系统的举报受理信息。及时受理电话举报、邮箱举报、“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民网留言板等方式的投诉举报,同时积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本次行风整治专项行动,要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教师师德不纯、师风不正、师能不精等突出问题,在规范管理上建立一套新机制,在师德建设上塑造一个新形象,在立德树人上达到一个新层次,在质量提升上达到一个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