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24

【字号:

分享:

1.对象范围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劳动年龄为年满 16 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内地(大陆)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可参照执行。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①应当每月主动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如实向机构反映积极求职情况;

②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再就业后,应在30日内到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3.申请条件

①年满16周岁,未继续升学的各类学校毕(肄)业生;②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含解聘工作关系)的人员;    ③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失去承包土地的人员;    ④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军人;⑤刑满释放或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提前解除劳动教养人员;⑥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⑦其他符合失业登记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

4.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失业人员登记表(资料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ingkou.gov.cn/中-下载中心)

5.办理流程

①窗口办:鲅鱼圈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1、242 窗口

②网上办: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portal/service_catalog/unemploy/unemploy_register?pfaId=202002221600000001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

③掌上办:掌上 12333APP、辽宁人社APP、辽事通APP

6.文件依据

《辽宁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7.办理时限

窗口即时办结、线上3 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

鲅鱼圈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1、242 窗口

9.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点——5点

10.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

11.收费标准

免费

12.办理机构

鲅鱼圈区人社事务中心

13.咨询电话

0417-6223189 0417-6223159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