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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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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象范围

①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②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③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④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2.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为其办理就业登记。

劳动者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的,应当办理就业登记。

3.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自招用之日起30 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就业创业证》(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辽宁省就业人员登记表》(资料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ingkou.gov.cn/中-就业创业)

③《劳动用工备案(新签、续签)人员名册》(资料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ingkou.gov.cn/中-下载中心)

④单位首次办理还需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资料来源:企业)

以灵活方式或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劳动者,由本人在就业后30 日办理就业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就业创业证》(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辽宁省就业人员登记表》(资料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 — 20 — 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ingkou.gov.cn/中-就业创业)

4.办理流程

①窗口办:鲅鱼圈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1、242 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

③掌上办:辽事通 APP、辽宁人社APP

5.文件依据

《辽宁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6.办理时限

窗口即时办结、线上3 个工作日

7.办理地点(方式)

鲅鱼圈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1、242 窗口

8.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点——5点

9.收费标准

免费

10.办理结果告知对方

现场告知

11.办理机构

鲅鱼圈区人社事务中心

12.咨询电话

0417-6223189 0417-622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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