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世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滨海公路升级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关于印发营口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营政办发〔2022〕2号)文件指示,实施重点公路项目工程营仙公路(营鲅公路段)新建工程,我单位已经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目前,本项目规划及具体路线尚未完成,待确定方案后,我单位根据部门职责职能积极配合推进本项工程。
发布机构: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2023-08-08
成文日期:2023-08-0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体裁分类:意见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赵世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滨海公路升级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关于印发营口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营政办发〔2022〕2号)文件指示,实施重点公路项目工程营仙公路(营鲅公路段)新建工程,我单位已经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目前,本项目规划及具体路线尚未完成,待确定方案后,我单位根据部门职责职能积极配合推进本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