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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鲅鱼圈区车管所向市区搬迁的建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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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鲅鱼圈区车管所向市区搬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陈锡明代表对公安机关的关心,鲅鱼圈车管所于2015年从开发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楼搬至区嘉兴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望儿山大街的办公场地,主要原因为车管所的车辆及驾驶员业务量快速增加,原150余平方米的窗口服务面积不能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大队楼下缺少必要的车辆停放场地,且办事群众办理车辆上牌需到机动车检测站和车管所两头跑,基于以上原因,经局党组综合研讨最后决定租用区嘉兴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望儿山大街的办公场地。

现鲅鱼圈区车管所办公楼1500平方米,场地15000平方米,临近机动车检测站、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办事群众基本可以达到一次办结,但按照现有业务量,车管所办公大厅面积还是不足,群众等候大厅和业务大厅分离,办公地点距离市区较远,且与交警大队不在同一处办公,工作上也有诸多不便,营商环境方面急需改善。

贵代表提出的建议,开发区公安局表示感谢,我局也多次与区政府沟通汇报,在去年的公安工作会议上,区委书记也提到要将交警大队搬迁事宜纳入考虑范畴,但由于办公场地涉及到车管所及机动车查验场地比较特殊,区政府正在积极推进解决鲅鱼圈交警大队及车辆管理所办公场地问题。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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