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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鲅司发〔2023〕10号关于印发《鲅鱼圈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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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园区,区直(中、省、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休,各企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鲅鱼圈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营口市鲅鱼圈区委宣传部 

中共营口市鲅鱼圈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营口市鲅鱼圈区司法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鲅鱼圈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区委、区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鲅委发〔2022〕28号)、《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营委发〔2022〕9号)和《辽宁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实施方案》(辽普法协调组字〔2023〕2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推动全民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度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口实践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客观标准。科学设定评议标准,全面反映普法责任、普法内容、普法措施等方面内容。有效评估“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客观评价各部门各单位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二)坚持公平公正。履职报告评议每年组织一次,以日常考

察与集中评议相结合,专业评估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及时公开过程和结果,确保评议公平公正。

(三)坚持质效导向。评议活动坚持务实原则,切忌形式主义。对于评议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被评议单位要认真梳理、及时改进,确保评议质量。总结推广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组织领导

(一)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负责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区司法局具体负责区本级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普法专家等共同组成评议组。

(三)评议对象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责任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自我评估。被评议单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普法职责,形成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报告。对照《鲅鱼圈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标准》进行自我评估。9月20日前,全区各单位、部门对照《鲅鱼圈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标准》向区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工作履职报告,字数3000字以内,并按照21项评议内容提交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自我评估得分情况及评议依据(文字说明+图片)。

(二)评议组评分。每年召开一次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抽取若干普法责任单位进行现场评议。

(三)结果运用。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评议情况及时公布。评议结果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表彰表扬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评议等级

评议分数以100分计。评议结果分优秀、较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89分为较好,60分至74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不合格。

全区各单位、部门按照鲅鱼圈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标准,客观全面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精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每项内容要有具体的事例和数据,切忌泛泛而谈。

联 系 人:王 勇   13898774222  6202587

办公地址: 区政府903室

附件:营口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标准

附件

鲅鱼圈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标准

项目

分值

评议内容

分值

评议依据

得分

普法

责任制

建设

(20分)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工作安排,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4分

未纳入的扣4分

2.及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 责任清单,明确普法重点任务、具体 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时限,并报普法主管部门备案

12分

未及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责任清单扣5分;未明确普法重  点任务扣2分,未明确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扣2分,未明确  普法时限扣1分;未报送备案的扣2分

3.及时报送普法工作总结及重要普法工作信息

4分

未及时报送的扣4分

系统内

普法

(30分)

4.通过座谈、研讨、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推动国家机关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4分

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扣4分

5.做好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结合岗位需求,每人每年学习法律法规和 党内法规不少于40学时

4分

未组织学习的扣4分,组织学习但学习时间少于39学时的扣2分

6.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测试

4分

未组织开展的扣4分

7.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5分

未开展的扣5分

8.每年通过互联网观看或法院现场旁听庭审不少于1次

5分

未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扣5分

9.加强本部门本单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设立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宣传栏、活动室、电子显示屏等),利用阵地开展普法宣传

4分

未设立阵地扣2分;未利用本部 门本单位宣传载体开展普法宣 传,且宣传报道内容更新不及时 的扣2分

10.在系统内开展普法典型选树推广、先进经验总结宣传

4分

未开展的,扣4分

项目

分值

评议内容

分值

评议依据

得分

推动

社会面

普法

(35分)

11.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

10分

未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或成效不明显的扣5分,未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或成效不明显的扣5分

12.结合部门实际,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每年举办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活动不少于1次

5分

未开展的扣5分

13.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向社会开展普法,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

6分

在颁布出台后,未及时向社会宣传的扣6分。

14.在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等各环节面向工作对象讲解相关事项,及时解释疑惑,把履行职责、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

10分

未在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等各环节开展普法活动的扣10分

15.制作发放普法宣传产品,包括普法读本、普法折页、宣传册等

4分

未制作发放普法产品扣4分

创新方式方法

(15分)

16.推行执法、司法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的依据、程序、结果和文本

5分

未公开扣5分

17.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及各类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

5分

未开展普法宣传的扣5分

18.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发布。

5分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未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未收集、整理、发布典型案例的 扣5分

加分项 (15分)

19.普法工作获得中央、部、省的表彰、表扬(含批示)。或被中央、省级主要媒体宣传推广。

5分

加5分

20.获评省级以上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5分

加5分

21.创作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歌舞、小品、诗歌、书画、动漫、微视频等)

5分

加5分

备注:1.以100分计,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89分为较好,60分至74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减分时,单项分值减完为止;

3.“不少于”“以上”以下”等均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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