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为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梳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阶段性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化问题研究,提前谋划应对,坚持标本兼治,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攻坚战”,全面构建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责任体系,全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元旦、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
本次“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范围覆盖所有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排查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冶金有色、民用爆炸物品、森林防火等存在重大风险因素及易发多发事故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工作分工
各社区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攻坚战”。办事处设立渔业船舶、城建燃气、工贸企业、森林防火4个检查督导组,对以下八个领域开展检查督导(组织领导及人员职责分工见附件1)。
(一)渔业船舶:以防范“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高发事故为目标,以严厉查处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四超两改”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扎实开展“商渔共治”专项行动,配合三渔局开展巡航检查,严厉查处船舶违反定线制、碍航养殖(捕捞)、不正常值守、不正确显示号灯号型等行为;严厉打击渔船职务船员“人证不符”、配员不足、导航通信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由渔业船舶检查督导工作组负责,并联合三渔局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
(二)建筑施工:强化施工现场冬季防火巡查,重点对外保温作业材料、工人居住板房用电、施工临时用电等火灾易发环节加强监管;以防范起重机械倾翻,建(构)筑物、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等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工程“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由城建燃气检查督导工作组负责,并联合住建局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严禁企业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以防范爆炸、火灾、中毒窒息事故为目标,以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企业为重点,紧盯罐区、特殊作业、工程施工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开展攻坚。
烟花爆竹:围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攻坚。(由工贸企业检查督导工作组负责,并联合应急局、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四)消防安全:落实2023年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要求,以全面整治学校、医院、养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夜间营业场所、物流仓储、老旧住宅、“九小场所”、农村大棚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隐患为重点开展攻坚。(由工贸企业检查督导工作组负责,并联合应急局、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五)城镇燃气:严格落实《鲅鱼圈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防范城镇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等企业(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地下燃气管线被建(构)筑物等占压专项整治,加大铸铁燃气管道改造力度,加强燃气管道巡查和监测预警,严厉查处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由城建燃气检查督导工作组负责,并联合住建局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
(六)冶金有色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严查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不落实有限空间管控措施、违规开展高风险作业等行为。以深刻吸取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为目标,举一反三针对问题开展攻坚。(由工贸企业检查督导工作组负责,并联合应急局、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七)民用爆炸物品:以坚决防范爆炸、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强化购买、运输、储存、保管、使用、报废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为重点开展攻坚。(由工贸企业检查督导工作组负责,并联合应急局、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八)森林防火:在重要时段,增设防火检查站,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遇有突发火情,启动预案要坚决、应急响应要迅速,坚持“小火重兵”、正确指挥,科学安全施救,严防小火酿成大灾。(由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组负责,并联合农村局林业部门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四、时间步骤
从2023年12月5日开始,至2024年3月13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2月5日—9日)。各社区制定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明确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同时,开展宣传引导,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自查检查阶段(2023年12月10日—2024年3月10日)。机关各相关检查督导工作组负责指导各社区、企业对照所在行业领域“百日集中攻坚战”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备查。办事处和社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3月10日—13日)。各社区、机关各相关检查督导组全面总结“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情况,由办事处汇总后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主要矛盾,立足解决重大问题,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等事项,研究制定跟踪监督等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好“百日集中攻坚战”。
(二)严格检查督导。各社区、检查督导组要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打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检查督导组要充分利用广播、条幅、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对“百日集中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督导组在检查督导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办事处检查督导工作组。各社区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2024年3月14日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经济发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