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被处罚单位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金额(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1 | 鲅农(林草)罚决字
[2024]第1号 |
盖州市思拉堡温泉小镇开发有限公司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2011年3月至2011年9月,在被不起诉人杨学瑞担任盖州市思拉堡温泉小镇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经理,被不起诉人杨世平担任滑雪场现场修建负责人期间,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鲅鱼圈区芦屯镇贺家店村、盖州市双台镇思拉堡村非法占用林地修建滑雪场雪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致使林地内原有植被遭到严重毁坏。改变用途林地面积18.2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全省滑雪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工作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21]5号)之规定,决定处改变用途林地30元/平方米罚款。 | 罚款 | 364001.70元 | 2024年4月22日 | 鲅鱼圈区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