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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民发〔2024〕5号:关于印发《2024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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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大队:

现将《2024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营口市鲅鱼圈区民政局         营口市鲅鱼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营口市鲅鱼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口市鲅鱼圈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8月1日

2024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联合抽查计划

近期,鲅鱼圈区检察院到我区养老机构开展调查,指出我区部分养老机构存在安全风险,可能影响老年人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对调查结果提出检察建议。为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促进养老机构内部治理,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根据营口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营民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全区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24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市场行为。推进联合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和运营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实施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区级联合抽查由区民政局牵头,参与部门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部门做好联查配合工作。

三、抽查范围及比例

全区范围内已经登记的养老机构。本年度内每年抽查比不低于50%。对相关部门已经联合检查的,一般不再纳入当年抽查范围;对抽查中已经完成服务安全和质量检查的,可视为已符合每年不少于一次现场检查的要求。

四、抽查时间

2024年7月至8月。

五、抽查内容

依据《养老机构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试行)》、《养老机构一般检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进行检查。

(一)民政部门检查内容:养老机构质量建设情况,养老机构是否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开展运营。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检查内容为:养老机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等。

(三)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内容:检查养老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情况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

(四)消防救援部门检查内容:养老机构是否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资质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责任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养老机构,组织各单位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区住建局、市场局及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本部门检查人员按照部门抽查事项要求参加本次联合检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本次联合抽查检查任务。

(二)抽查方式。联合抽查以实地检查为主,同时可采用书面核查、网络监测等手段,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可作为联合抽查结果公示的依据。

(三)抽查结果公示。区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检查人员在抽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成抽查结果录入。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整改或者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给予增加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参与评比表彰、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降低等级评定等惩戒措施。

(四)依法依规开展抽查工作。联合抽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依法、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对抽查结果的客观真实性负责。要在抽查过程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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