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长主要职责
(一)总河长为全街道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由办事处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但任,负责全街道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解决河长制推行及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察下级河长履行职责情况。。
(二)街道河长由分管河长制工作副主任兼任,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领导河长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所辖河流重点和难点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道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库内外实行联防联控;对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三)社区河长由各社区书记兼任,负责社区内河道管理保护、日常巡查等具体工作,及时上报巡查信息,配合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社区内河长制实施具体问题。
二、区域划分
红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主要河流有红海河、二道河及号房河(华晟C区西侧排水渠),流经银杏、水岸尚品、红运、金海、号房、华晟六个社区,现按社区辖区范围对分管河流进行规划如下:
1.红海河段:以红海河中心为分界线,北岸由银杏社区负责、南岸由水岸尚品社区负责。
2.二道河段:北岸以平安大街玉韵桥中心为分界线,东侧由金海社区负责,西侧由红运社区负责;南岸由号房社区负责。
3.号房河段:由华晟社区负责。
三、工作部署
1.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办事处河长对红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全部河流开展管护工作,每月巡河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指派所属社区河长或协调上级部门对问题进行整改。
2.各社区书记为片区河长,负责本社区片区内河流管护工作,定期开展巡河,巡河次数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做好巡河记录,留存影像资料。
3.各社区负责对片区内排污口数量进行统计,详细掌握排污口情况,并建档立案,同时对超标排放、非法采砂、倾倒垃圾等情况进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4.在汛期来临时,实时监控河水水位上涨情况,在水位临界警戒水位前上报,并提前做好应急处置措施,避免溃坝、溃堤事件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海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