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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区政府(管委会)召开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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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区政府(管委会)党组书记、政府区长、管委会主任管尊旭主持召开区政府(管委会)党组会议、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会议指出,此次《统计法》的修改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进行的,对于推动统计事业更好地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具有重大意义。要深刻认识新修改《统计法》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新修改的《统计法》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好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

会议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增强依法决策意识。进一步深学细研悟透《条例》内容,以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升决策质效,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准确把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全面抓好贯彻落实。要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前瞻性管控,全面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确保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风险可控、合法合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

会议强调,要对标对表,提高政治站位。要举一反三坚决抓好问题整改,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措施,打好打赢生态环境保护主动仗、全面仗、攻坚仗;要立即行动,抓好问题整改。针对大气和水环境治理相关工作,相关部门要制定科学详细的治理方案,压实责任,明确分工;要举一反三,全面查缺补漏。要深入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要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企协作、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机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区委常委、副区长曲兴群,副区长马英姿、任贺、闫加林,管委会副主任范春儒、张宇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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