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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整改任务清单》第13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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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3:全市8处水源地环境问题尚未解决,三道岭水库二级保护区内12家畜禽养殖项目违法扩建。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各项水源地整改任务,确保实现水质安全。

三、整改措施

实施鲅鱼圈水源、熊岳水源调整替代。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鲅鱼圈区已完成鲅鱼圈水源、熊岳水源调整替代工作,原有用水居民用水得到保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电话:0417-2206017   0417-6756382

受理部门: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鲅鱼圈区工作协调组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南段号房回迁楼C区17号楼营口市鲅鱼圈生态环境分局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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