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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全市旅游景区安全监管和环境监督的建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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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鹏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文旅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旅游景区安全监管和环境监督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题研讨,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夯实安全基础,织密景区安全防护网

(一)设施升级与动态监管

督促景区重点更新消防、监控、防护栏等设施,建立“设施维护档案”,联合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局等部门每季度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实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

(二)强化风险防控

督促景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做到每年一完善,每年一更新。对有特种设备、海(湖)边、高落差地区等高风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和提示标语,设置安全员,对高危项目等区域进行不定时巡查,做到实时监测实施预警。

二、健全管理机制,保障游客安心出行

(一)制定预案

我局牵头制定了《鲅鱼圈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营口市鲅鱼圈区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等方案,要求景区细化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完善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景区安全管理人员专项培训,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二)安全教育全覆盖

利用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消防宣传周”等活动,联合各部门开展对应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公众号、工作群等方式推送安全提示。督促景区游客中心设置咨询台,为游客提供风险提示与应急指导。

三、优化环境品质,打造舒适游览体验

(一)深化卫生整治

每年旅游旺季期间,我局联合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景区旅游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景区重点部位摊位摆放、垃圾堆放、污水排放等问题进行全覆盖、日检查、日整改。利用文化和旅游部令第7号《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要求,推出景区“红黑榜”制度,对卫生不达标的商户/景区约谈整改并公开通报

(二)强化生态监测

推动景区与环保部门数据共享,建立空气质量、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对全区景区内涉及海边、湖等区域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承载能力。

四、倡导文明旅游,共建生态文旅环境

(一)深化环保宣传教育

通过景区电子屏、广播、宣传手册等载体,常态化播放环保公益广告和文明旅游倡议;联合社区、学校组织“环保小卫士”“文明旅游宣讲员”等体验活动,提升公众参与度。同时,利用短视频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全民环保氛围。

(二)创新管理监督机制

指导景区建立“红黄牌”动态管理制度,对环保表现突出的游客给予文创礼品、景区消费折扣等奖励;对乱扔垃圾、攀折花木等不文明行为,首次予以警告并记录,多次违规者纳入景区“不文明行为黑名单”,限制其入园资格。此外,开通“随手拍”线上举报通道,鼓励游客互相监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鲅鱼圈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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