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1月16日,红海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学习中,司法所所长强调了管理规定并组织矫正对象一同学习了《社区矫正法》。就即将来临的春节向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远离黄、赌、毒,不酗酒不闹事,不酒后开车,不参与违法活动和群体性事件;二是每天按时向司法所汇报情况并第一时间汇报突发情况;三是要做到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服从管理,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
此次节前集中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起到了良好的教育作用,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法律规定、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认识,增强其接受矫正的自觉性、主动性,为春节期间的安全监管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