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0日全省渔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调度会召开以来,我区迅速响应、周密部署,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核心原则,坚决落实会议关于强化渔船安全监管、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要求。
区委组织部靠前统筹,协调县处级领导下沉一线,亲自参与域外登船检查工作组督导,现场调度解决问题;协调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海洋渔业等部门迅速抽调骨干力量45人,组建3支专项检查组,分赴江苏、山东及省内大连、丹东、辽西等沿海重点区域开展检查;
区财政局第一时间筹措保障经费,为转港渔船安全检查提供装备、交通、食宿等全流程保障。
各部门拧成“一股绳”,以精准执法、严格监管的扎实举措,共同为渔业安全生产筑牢坚实“防护网”。
明确“聚焦在外作业渔船,开展全覆盖安全排查,坚决防止渔船‘带病出海’”的工作目标。
我区紧扣会议部署,迅速制定《跨区域渔船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各组职责分工、检查标准与时间节点。截至11月16日,各工作组已高效完成阶段性任务,累计完成渔船安全检查19艘,其中山东组完成安检9艘,江苏组完成安检3艘,省内组完成安检7艘,对于安检不符合出海作业条件的船只要求立即整改,责令不予出海作业,切实做到“应查尽查、不落一船”。
我区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全省渔船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构建“全链条、常态化”安全监管体系。
01.强化整改跟踪工作,建立“一船一档”整改台账,通过“线上视频核验+线下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逐项验收整改成果,确保隐患“清零见底”;
02.深化跨区协作,与江苏、山东及省内大连、丹东、辽西等地渔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应急联动”机制,实时掌握我区籍渔船在外作业动态;
03.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安全责任从“监管端”向“主体端”传导,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为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与渔业经济稳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