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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营口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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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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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省内外新发疫情不断出现,疫情防控工作压力持续加大。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防疫成果来之不易。为全面阻隔疫情输入风险、快速切断疫情传播链,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要求,我市将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入(返)营人员管理
    1.凡域外来返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主动报备。在“三站一场”、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入营主要通道严格落实落地即检、查验行程码和核酸证明,落实自主报备等措施。省外来返营人员原则上实行1人1管落地核酸检测,省内其他城市来返营人员,可采取混检方式予以落地检测,并实现入口与社区(村)对接,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
    2.凡域外高风险地区入(返)营人员,须严格执行7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期间完成1、3、5、7日核酸检测,并赋码管理,门磁管理,一人一户,不得外出。因就医等原因必须外出的,须向所在地社区(村)管理人员报告,全程佩戴KN95或N95及以上级别口罩(由社区配发),由社区管理人员协调落实专人专车闭环出行。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或征得本人同意的可免费提供7天集中隔离管理服务。
    3.跨省流动人员、省内发生社会面疫情传播地区来(返)人员,须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或单位)报备,严格落实“5天3检3不”要求,即完成5天居家健康监测,落地当天、第3天、第5天进行核酸检测,在第5天核酸检测结果检出之前非必要不外出,期间一人一户或一家一户,足不出户,赋码管理。确需外出的,须向所在地社区(村)管理人员报告,全程佩戴KN95或N95及以上级别口罩(由社区配发),社区协调落实专人专车闭环出行。
    4.凡入境解除隔离返回人员,如在第一入境点完成5天集中隔离,返营后须严格执行3天居家隔离,隔离期满后倡议进行3天居家健康检测。如不满足隔离和监测条件或经本人同意,可采取3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分别在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在第一入境点完成“5+3”天隔离管控措施,倡导返营后再进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及非必要流动
    5.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的测温、扫码、行程码和核酸查验措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电影院、科技馆、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场所;各交通场站、交通站点出入口等场所及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特别是“九小”(小商超、小旅馆、小餐馆、小网吧、小洗浴、小诊所、小托班、小歌舞厅、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人员出入场所要主动申领“营畅通”场所码,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查验72小时核酸证明(如属地发生本土疫情,可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具备住宿功能的洗浴、歌舞厅等密闭场所对外来人员的落地检情况要重点查验。
     6.提倡非必要不参加聚餐聚会,婚事缓办、丧事简办,承办50人以上宴会的酒店、宾馆,特别是承办农村大包桌、流水席等机构或个人,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所在社区、乡镇(街道)报告,并设置“场所码”。承办单位要严格查验参加人员核酸证明,所有参加人员扫“场所码”进入。
    7.提倡非必要不组织文娱活动。要严格控制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联欢娱乐等聚集性活动的人数,并要认真落实扫码、测温、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等措施。文化场所和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分时预约制度,控制游客瞬时流量,引导游客错时错峰旅游。
    8.提倡非必要不举行大型会议,凡涉及域外30人以上来营参加的会议、活动须向属地防指报告并经属地防指同意后方可举行。按“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会议和活动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少流动、少聚集。30人以下来营参加的会议活动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业务往来活动参照此防控措施标准执行。
    三、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措施
    9.原则上不再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对存在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较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存在疫情传播扩散隐患的,经研判,适时可开展区域高质量核酸筛查。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及我市实际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海上作业渔民及其家属、水产养殖、捕捞及坑塘管理人员及大宗水产贩卖人员和有域外交易的果木种养植人员及果品收购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密闭场所和养老机构、监管场所、学校等重点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口岸管理服务人员、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根据属地疫情形势变化,可适当调整核酸检测范围、频次和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每周2次的核酸检测。
    四、严格落实服务保障储备
    10.加强封控隔离人员生活服务保障。各县(市)区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
    11.加强封控隔离人员医疗服务保障。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要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五、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12.依法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对干扰防疫大局、隐报瞒报、失职渎职、脱管漏管等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规查处、依法处置。
    13.请广大市民群众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等症状,需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布。


                                                营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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