鲅政公领发〔2022〕9号
各镇(街道),各园区,区直各部门、相关驻区单位:
2022年7月,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5家政府单位进行常态检查,发现不合格单位9家,其中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临港工业园、滨海工业园、区检验检测中心存在领导信息未及时更新问题;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存在栏目长时间未更新情况。
二、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近期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息发布审核管理
各单位要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要切实落实信息内容审核责任,明确各环节责任人,认真做好发布前信息筛查,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对和审核。同时,加强值班读网,确保已发布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坚决杜绝表述错误、信息泄露等问题。
(二)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扎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及时更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通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自检自查,做好问题整改。对于本次通报的问题有关单位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22年8月12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区政府办公室(政府楼1527房间)。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代章)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