鲅政公领发〔2022〕10号
各镇(街道),各园区,区直各部门、相关驻区单位:
2022年8月,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5家政府单位进行常态检查,此次检查未发现不合格网站。
二、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近期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
各单位要按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健全完善发布工作制度,确保网站栏目更新及时、发布内容安全可靠;要进一步强化每日专人值班读网,坚决杜绝表述错误、信息泄露等问题。
(二)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
各单位要根据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对注销的新媒体要严格履行注销流程,先提出注销申请,后进行操作,并及时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变更备案和注销关停等操作,在关停注销前继续要按照要求保持更新。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代章)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