鲅政公领发〔2022〕11号
各镇(街道),各园区,区直各部门、相关驻区单位:
2022年9月,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5家政府单位进行常态检查,此次检查未发现不合格网站。
二、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近期工作要求
(一)夯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扎实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压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信息,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二)严格信息审核
各单位一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信息内容安全;二要切实做好与本单位相关的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质量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制定相应栏目的任务分工台账,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三要持续加强对历史信息的筛查和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历史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链接被盗用、个人隐私泄露等情况发生。
(三)规范日常管理
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对于政务新媒体,要按照“先备案、后开设”原则规范开设;对长期不更新、确实无力维护的,要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注销;对受众少、传播效果差的,做好整合清理。
(四)强化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实行每日读网,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保证内容完整正确;要做好定期巡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恢复。
各单位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单位相关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代章)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