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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10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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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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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政公领发〔2022〕12号

各镇(街道),各园区,区直各部门、相关驻区单位:

2022年10月,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5家政府单位进行常态检查,此次检查未发现不合格单位。检查结果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内容不准确的问题。

二、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近期工作要求

(一)加强网站栏目内容质量管理

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政府网站栏目内容质量管理,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及时。要在信息发布前使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纠错系统,有效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一是政务新媒体每周至少更新1条信息,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更新应提前报备。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办、省办要求做好政务新媒体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及时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变更备案和注销关停,在注销前要继续保持更新。三是对于注销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要注意留存第三方平台关停证明等截屏材料,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各单位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单位相关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于本次通报的问题有关单位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代章)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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