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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11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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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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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园区,区直各部门、相关驻区单位:

2023年11月,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3家政府单位进行常态检查,检查率100%,从检查结果看,多数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要求,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相应栏目进行更新和维护,部分单位信息发布内容存在错误敏感信息,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共检查25家,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近期工作要求

(一)全力以赴完成问题整改。

请各部门全面对照监管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全面完成问题整改,确保高质量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整改工作情况将纳入2023年绩效考核系统。请各有关部门于12月13日前,将问题产生原因、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正式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书面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全面压紧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要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相关问题,着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制度体系、技术体系、人才体系、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

(三)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工作审核制度。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和“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主动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安全;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加强发布前、发布中、发布后的监管检查和巡查抽查工作,杜绝严重错误表述和各类低级问题出现,切实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权威性。

(四)切实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营口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20〕33号)要求,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和“先备案、后开设”原则,强化日常运维管理,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向同级政府办公室和大数据信息管理机构报备,并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不得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通账号。

(五)着力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

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辽政办〔2022〕43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实现政策文件与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互为链接,在图文解读中明确本部门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丰富拓展视频访谈、动画漫画等解读形式,切实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六)全面提升运行安全防护工作效能。

大数据管理单位要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工作体制机制,规范“三审三校”流程设置,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后台信息发布流程管理,有效提升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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