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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2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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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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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园区,区直各部门、相关驻区单位:

2024年2月,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3家政府单位进行常态检查,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单位。

二、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共检查25家,检查率100%,检查发现:鲅鱼圈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存在错别字的问题。

三、近期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网络安全工作要求,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发布和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要求落深、落细、落实;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职责,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7×24小时”监测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力度。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信息内容安全,有效提升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质量。

(三)进一步提升网站栏目运维工作质量。

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栏目维护和内容建设工作,优化本单位网站栏目设置,定期开展栏目维护更新、信息发布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有效提升政府网站栏目运维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各部门严格落实《营口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20〕33号)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提前向同级政府办公室和大数据信息管理机构报备,并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不得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通账号。对长期不更新、确实无力维护的,及时注销;对受众少、传播效果差的,做好整合清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自检自查、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整改。请存在问题的部门将问题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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