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园区,区直各部门、相关驻区单位:
2024年3月,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3家政府单位进行常态检查,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单位。
二、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共检查25家,检查率100%,检查发现个别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存在表述错误问题。
- 近期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排查整改。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对照通报中指出的相关问题,举一反三,对本部门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检自查,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政府网站发布、引导、互动和办事等功能,做精做细政策解读,为群众办好实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切实做好栏目内容更新,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杜绝出现空白栏目、长期不更新栏目。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备,并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不得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通账号。要按照“先备案、后开设”的原则开设政务新媒体;对长期不更新、确实无力维护、安全保障不到位的,坚决注销;对受众少、传播效果差的,做好整合清理。
(四)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相关要求,有效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机制,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或者转载每一条信息都要进行“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有效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量,坚决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