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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4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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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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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园区,区直各部门、相关驻区单位:

2024年4月,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3家政府单位进行常态检查,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单位。

二、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共检查25家,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1. 近期工作要求

(一)有效做好机构改革期间相关工作

各部门要结合近期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守牢安全底线,全面压紧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涉及职能划出的部门与承接相关职能的部门要做好工作交接,继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领域栏目信息公开工作,承接相关职能的部门要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开设相应专栏,按要求继续更新维护相关信息,做好栏目信息汇聚工作。所有涉改部门要根据职责变更情况及时更新本部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中部门领导、相关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等子级栏目内容。

(二)高质量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

今年5月15日是全省第十八个“政务公开日”,按照省、市政府相关部署,各部门要根据《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活动主题,有效开展线上、线下主题活动。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等部门要开展好“局长进现场做解读”活动,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局等部门要开展好“专员进企业讲政策”活动,区营商局统筹负责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专家接热线解难题”,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要求做好当日的线下宣传活动,各镇处、园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相关系列活动。

(三)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工作审核制度

各部门要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和“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主动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安全;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加强发布前、发布中、发布后的监管检查和巡查抽查工作,杜绝严重错误表述和各类低级问题出现,切实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权威性。

(四)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营口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20〕33号)要求,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和“先备案、后开设”原则,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设及注销有关要求,杜绝未批先开、开而不备等问题,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向同级政府办公室报备,并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不得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通账号。

(五)持续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水平

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辽政办〔2022〕43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实现政策文件与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互为链接,在图文解读中明确本地区、本部门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丰富拓展视频访谈、动画漫画等解读形式,切实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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