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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9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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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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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园区,区直各部门、相关驻区单位:

2024年9月,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和《2024年度营口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营政办公开〔2024〕10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

省政府办公厅同时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4年第三季度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三季度检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在运行的544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4家,存在突出问题政府网站5家,总体合格率99.2%。

2.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在运行的1808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3个,存在突出问题政务新媒体4个,总体合格率99.8%。

3.网友找错办理情况。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共受理国务院办公厅转办“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82条,其中问题属实53条,主要集中在错别字、链接不可用、内容不准确、网页无法打开等方面。

4.政府网站知识库内容更新情况。省政府门户网站与12345智能问答知识库进行了深度整合,各市各部门知识库内容更新和点题答复工作稳步推进。

(二)省通报典型问题

1.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质量需进一步提升。“抚顺市科技局”网站首页存在两周不更新问题;“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存在发稿日期超前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存在信息与栏目定位不符问题,将动态信息发布在政策文件类栏目;“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信息页面展示要件缺失,未标注稿件来源、发稿日期;“省科技厅”网站链接的网址与实际内容不符;“省民族和宗教委”网站辽宁民族概况数据更新滞后,发布内容仍为2010年数据;“省商务厅”网站首页多个动态栏目更新不及时。

2.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力度有待加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站”“抚顺市应急局”网站发布信息中存在严重表述错误。

3.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有待强化。“辽宁生态环境”今日头条、“辽宁生态环境”新浪微博、“求实新乐”微信公众号存在应更新未更新问题;“抚顺审计”新浪微博、“平安连山”“南票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质量不高,主要以转载上级单位信息为主;“锡伯古镇”视频号发布与政府信息无关内容。

二、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9月份检查情况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3家政府单位、21家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检查,检查率100%。大多数部门能够按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持续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稳步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管理。

(二)存在问题

1.个别政府网站栏目存在错误信息表述错误等问题。

2.个别政务新媒体信息质量有待提高。“营口市鲅鱼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质量不高,主要以转载上级单位信息为主,此问题为本季度省通报典型问题。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制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及市、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近期我办印发了《关于开展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各部门要梳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关于主动公开工作的规定,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其中,完成编制任务时间节点为,区政府各部门10月18日前、镇处两级政府10月底前。完成编制的部门要及时报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审核,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编制任务或通过审核的部门将于11月份进行通报。

二是加快实体公开场所建设。各镇处要抓紧依托村居委会,建设标准规范、公开内容完善、有专人负责解答群众咨询的实体政务公开场所。近期,区政府办公室拟对此项工作开展实地检查。

三是切实加强政策解读质效。各部门要持续优化、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工作制度,加强政策服务全流程管理,对本部门起草的政策文件,积极采取召开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综合利用文字解读、视频访谈等多种形式,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加强政策解读。

(二)坚持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要对照省通报典型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坚决杜绝网站首页动态栏目更新不及时、发稿日期超前、网站信息与栏目定位不符、信息页面展示要件缺失、网站链接网址与实际内容不符、概况数据等更新严重滞后等问题。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定期检查栏目信息发布情况,做到信息更新发布及时、准确、规范、权威。全面清理“僵尸栏目”,对内容少、更新少、访问少的栏目进行适当整合关停,杜绝出现“空白栏目”情况。

(三)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督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营口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20〕33号)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相关要求,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提前向同级政府办公室和大数据信息管理机构报备,并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不得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通账号。对用户关注低、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予以关停,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系统信息真实准确。注重内容建设,提高原创信息比例,坚持做优做强优质账号。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报存在的问题,认真自检自查、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整改。请存在问题的相关部门于10月16日前,将问题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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