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园区,区直各部门、相关驻区单位:
2024年12月,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3家政府单位、21家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检查,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网站”和“不合格新媒体”。绝大部分部门基本能够按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对相应栏目进行更新和维护。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编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按时限要求完成年报编制发布工作。一是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组成部门、加挂行政机构牌子的区委部门、各园区管委会、相关驻区单位要在2025年1月14日下午15:00前完成年报编制发布工作,并报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有效做好市政府网站栏目更新维护工作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执行《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持续做好所负责区政府网站栏目的信息发布、更新等内容保障工作,细化责任分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安全;有效加强对本单位政府网站历史信息的筛查和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历史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个人隐私泄露等情况发生;要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质量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制定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任务分工台账,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和水平。
(四)有效整治数字形式主义
按照省、市关于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整治数字形式主义,对于“仅转载上级单位或新闻媒体信息而缺乏本单位原创信息”的政务新媒体要排查整改,对于“账号关注度极低,粉丝数极少”、没有力量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