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园区,区直各部门、相关驻区单位:
2025年2月,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3家政府单位、21家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检查,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网站”和“不合格新媒体”。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工作审核制度
各部门要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和“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主动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安全;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加强发布前、发布中、发布后的监管检查和巡查抽查工作,杜绝严重错误表述和各类低级问题出现,切实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权威性。
(二)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营口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20〕33号)要求,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和“先备案、后开设”原则,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设及注销有关要求,杜绝未批先开、开而不备等问题,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同级政府办公室和数据管理机构报备,并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该系统为国家系统需逐级报备)中更新,杜绝在未事先报备直接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通账号、更名等问题。
(三)持续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水平
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辽政办〔2022〕43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要实现政策文件与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互为链接,在图文解读中明确本地区、本部门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要进一步丰富拓展视频访谈、动画漫画等解读形式,切实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进一步优化行政决策预公开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意见征集”栏目信息维护,实现“决策草案一征求意见一反馈结果一政策发布”信息公开的闭环管理,对认定为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其决策草案要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要加强对决策草案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实现决策草案和草案解读同步公开,解读材料要标注“解读单位、解读责任人、联系电话”,提高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透明度,切实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参与权、表达权、知情权与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