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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11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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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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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园区,区直各部门、相关驻区单位:

2025年11月,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2025年第11次常态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3家政府单位、12家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检查,检查率100%。检查发现:平安鲅鱼圈、鲅鱼圈区司法局、鲅鱼圈区教育局政务新媒体存在发布信息错误问题。

二、政务公开电话拨测情况

根据全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题培训工作精神和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务公开电话进行拨测抽查,同时,区政府办公室对本区部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电话进行了拨测。拨测发现:区发改局、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接听工作比较规范,业务熟练。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有效完成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各部门要按照《2025年度营口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20〕33号)等文件要求,有效做好政府网站专栏建设、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提升政策解读质效等重点工作,要按照时限节点要求加快推进、高效完成。

(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接听工作

鉴于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电话进行拨测,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接听人员配备与培训,进一步规范接听流程与标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接听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对接听人员的工作态度、公开工作问题回答等方面进行规范,有效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素养与服务水平。

(三)有效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营口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20〕33号)要求,有效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和“先备案、后开设”原则,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设及注销有关要求,杜绝未批先开、开而不备等问题,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向政府办公室和数据管理机构事先书面报备相关信息。要规范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管理,公开发布或者转载的每一条信息都要有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备案,实现每一条信息都可溯源备查。

(四)持续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水平

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辽政办〔2022〕43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质量。实现政策文件与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互为链接,在图文解读中明确本地区、本部门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丰富拓展视频访谈、动画漫画等解读形式,切实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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