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深化政务公开,助力决战决胜。权威解读政策,回应民生关切。欢迎收看第十九届5.15政务公开日特别节目,政务公开面对面,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王林同志,为大家解读项目备案流程、资金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文件。首先,请问企业进行项目备案的流程是什么,办理时限是几天?
王林: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企业类项目备案流程:企业需自主注册并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填写项目相关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地点、项目计划开工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负责科室人员,填报完成后,平台将实时生成备案信息表,经工作人员在线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下发项目备案批复文件。我们实行项目备案“一次告知、一次受理、一次出件”,真正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极大方便企业办事流程。
主持人:资金对于企业发展非常重要,现在有哪些政策措施能够帮助解决企业项目的资金问题?
王林:我们将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主动去市跑省进京,精准对接扎实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稳经济政策,以“两重”“两新”超长期国债、地方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项目申报为契机,不断加大项目谋划和包装工作力度,抢抓政策机遇,不断提升争取资金、争取项目、争取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组织集中培训、进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指导各相关部门针对本部门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向精准谋划和包装项目,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
主持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期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请问指导意见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有哪些?
王林:(一)制定《意见》是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虚拟电厂是具有鲜明新型电力系统特征的新型电力运行组织模式,可有效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有利于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二)制定《意见》是推动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各地和相关企业积极探索虚拟电厂建设,广东、山东、山西等省份虚拟电厂发展较快。但总体来看,全国虚拟电厂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各方对虚拟电厂定义和功能定位还缺乏统一认识,适应虚拟电厂发展的管理要求、市场机制和标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三)制定《意见》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能源电力领域开发建设的有效举措。相对于传统的能源项目,虚拟电厂具有资金需求相对较小、运营灵活、市场化程度高等特点,适宜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发挥自身优势。从发展情况看,深圳等部分地区民营企业已成为投资运营虚拟电厂的主力。《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虚拟电厂,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意见》在规范虚拟电厂定义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提出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提升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完善参与电力市场等机制、提高安全运行水平、推动技术创新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结合我区实际,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主持人:非常感谢您的详细解读。在此也提醒各位投资者,若在项目备案方面有疑问,可在工作时段拨打区发展和改革局咨询电话0417-6238716,工作人员将予以解答。本期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观众的关注,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