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铁基地作业区工作船泊位工程用海,位于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已有港池内,用海申请单位为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申请用海面积为0.4231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期限为50年,本工程不占用自然岸线,本工程不涉及新增围填海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本公示发布后,如对上述用海项目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日期起7日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417-6872977。公示到期后无异议,将依法报区政府审批。
附件:鲅鱼圈港区钢铁基地作业区工作船泊位工程宗海位置及界址图
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6月10日